商鞅的律例中也有現代社會認同的規則觀念,還在沿用。
商鞅雖為封建社會的統一而施行法治改革,但其使人民擁有規則意識和法治觀念的思路,也同樣值得當下的我們學習,商鞅分析國家的治理會有幾種情況:
首先,人民有自己的規則意識知道自己該遵守什麼樣的法律規則,自己能決斷是非,這樣的國家足以稱王天下;
其次,一個國家要由官吏來管理人民,決斷人民的是非罪過的國家,這樣的國家也很強大;
最末者,要由國君來裁決所有人民的問題,這樣的國家必然削弱。用重刑去對待犯罪的人,刑罰自可以免除。
沒有。
商鞅根據李悝的《法經》建立六律,這就是著名的盜律、賊律、囚律、捕律、雜律、具律等,不僅如此,商鞅變法其中產生的絕非僅是法律,它還有國政大法,甚至是獨立的民法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