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制度?使用者49489888728912021-12-20 10:41:51

離婚冷靜期的規定:離婚需要30天的冷靜期。

夫妻在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

離婚冷靜期作出以下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自婚姻登記受到離婚申請之日起算30天內,夫妻任何一方對於離婚反悔的,可以到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申請。

其實訴訟離婚第1次不被判離婚的話,半年以後再繼續起訴,這個半年就是冷靜期。

法律是公正的,也是嚴明的。

離婚冷靜期制度?雲淡風輕寶貝2021-12-20 10:34:06

二個人去離婚不允許立馬就離!有一個月冷靜期讓彼此回去冷靜冷靜!二個人認真的考慮考慮這段婚姻有沒有和好的可能!都單省自己的缺點!看看彼此的好處優點!冷靜期到了如果不想離婚了就和好!如果繼續要離婚就去辦離婚證吧!

允許離婚

離婚冷靜期制度?意中人~2021-12-20 10:33:44

在這個物慾橫流,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年代,我覺得離婚冷靜期這個制度特別好。離婚冷靜期制度是打破了原來離婚就是隨去隨離的制度,現在提交了離婚申請,要等三個月離婚冷靜期。這樣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離婚率。部分因為一時衝動而去離婚的夫妻,在度過冷靜期的時候就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