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輕微傷怎麼判?使用者55542411482832019-09-21 07:33:17

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擴充套件資料: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面臨拘留或罰款包括:

1、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問題。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