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交通秩序
1、駕駛機動車時,不違規變道、鳴笛、停靠、使用燈光,不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車窗拋物、觀看影片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按照道路標誌、標線、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主動避讓消防、救護等救援車輛。
2、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到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禮讓。
3、在出入口和擁堵緩行路段互相禮讓、有序通行,低速透過積水路段。
4、駕駛非機動車時,不違規進入機動車道、人行道,不逆行,不亂穿馬路,不違規載人、載物。
5、行人遵守交通訊號標誌和交通規則,不違規亂穿馬路、跨越道路隔離設施。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自覺排隊,主動為老、幼、病、殘、孕等有需要的乘客讓座,不攜帶寵物,不食用、攜帶散發異味的物品,不得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
7、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人行道、盲道、無障礙停車位和消防、醫療急救等公共通道,臨時停車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
8、公交車和計程車駕駛人應當保持車輛整潔,有序停靠,不得甩客、欺客和拒載
9、不得在車行道上乞討、散發廣告、兜售物品或作出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
是用維持還是用維護要根據語境來確定。維持一般指人將混亂狀態透過特殊手段恢復正常狀態的操作。維護一般指遵守一定規則以保證秩序。
比如,公民在公共交通場所都有自覺維護交通秩序的義務。再比如,交通警察張叔在防疫要塞緊張的指揮疏導車輛,維持交通秩序。
維持交通秩序和維護交通秩序,意思是不一樣的。
維持交通秩序,是指交管人員在現場指揮交通,行使職責,疏解擁堵,使道路交通處於通暢狀態,從而達到道路交通井然有序的行為。維護交通秩序,除了維持現場的交通秩序以外,還包括制定一些規章制度,並且認真執行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