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和彝族歷史影響?使用者60500089115332022-08-14 10:56:01

公元783年,皮羅閣統一“六詔”,建立了以彝族為主體,包括白、納西等族在內的“南詔”奴隸制政權,並由唐朝冊封為“雲南王”。同一時期,在貴州彝族地區也出現了“羅甸”等政權,總稱為“羅氏鬼主”。元末,雲南許多彝族地區封建地主經濟迅速發展,但在一些地區領主經濟和奴隸制殘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明代,在彝族地區兼設流官、土流兼治和土官三種官職,對彝族地區的經濟發展起了十分顯著的促進作用。

清代實行“改土歸流”,加強了對彝族地區的直接統治,從而使大多數彝族地區的領主經濟解體,封建地主經濟進一步發展。彝族人民對於新中國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