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表的學歷及經歷怎麼填?tchdjxxx2022-09-16 13:17:29

這樣寫: “學歷”從初中以上學歷(不含初中)填起,並註明各階段學習經歷層次(如中專、本科等)、起止年月、就讀院校、所學專業、學位類別(法學學士、經濟學碩士、管理學博士等)、學習型別(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註明在職或非在職學習。上述資訊均以所獲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經歷”需連續、完整填寫各階段工作經歷,並註明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位(或具體工作內容),待業經歷也須填寫,學生兼職和社會實踐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