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不可以遷回的吧,像一般女兒出嫁過後就屬於附加人了因為他畢竟有自己家的家庭了,如果嫁過去的家裡也是農村的,他還是一樣有田地的呀,在孃家的田地可能是屬於孃家的父母了他是錢不掉的,如果孃家人沒有弟兄的話,可能等到父母不在了,那麼這一塊還是屬於他自己的呀
那要看孃家還有啥人,如果只有父母,那就正大光明的回孃家住,有什麼不行的。
不可以,因為出嫁隨夫在農村還是很成立行的,約定俗成的規矩沒有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打破,否則就會亂套了,嫁入的嫁出的都要按規矩辦。至於沒嫁人時分給你的田地在孃家的,別人搶不走。再說了,你嫁到夫家,夫家那邊也會分到有宅基地自留地等,何必將戶口遷回孃家呢
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的有關規定酌情辦理。
不是一概而定,由區域而論,據情之約。按父母意願。遷回是當地落地接受施行。要對方的遷移專簽證方可。
就是沒有宅地田地,也可紅遷回。子女到父母家住很正常。
行因為女兒和兒子一樣都平等享受父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