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100萬沒了,產品共吸了14億,兩千多戶人家遭殃,沒了,怎麼辦呢?血汗錢,維權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快3年了,維權路可以寫一本書了,鬥智鬥勇,受害者與專業騙子PK,一路上戲精湧現,正義之士也層出不窮,好歹最後經偵立案了,大大小小也抓了一些人,算是出了小小一口氣,現在總算有了極不滿意的方案出臺,分期還本金不給利息,讓他們白白用這麼多年,還理直氣壯,怎麼辦呢,受害者也只能無奈接受了,拖不起啊,我也剛網簽了,但願能把本先拿回來,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老天會懲罰他們的。
我是在P2P百善平臺的出借人,一共出借三十萬,有合同,有代管銀行,國家取締P2P平臺後,我們去當地經偵報了案,經偵也立了案,也對合同,銀行流水進行了調查,三年了一點訊息也沒有,太急人了。
我是掉在瑪瑙灣這個坑裡,幸運的是,立案後後一年,本金全部退回來了。往年的利息收益都沒有了。還能怎麼樣,本金回來都覺得幸運的不行。
p2p立案了錢不一定能回來,當事人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供所有能提供的線索,儲存好所有與案件有關的物品、資料、聯絡方式等,積極配合並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才有可能追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P2P不斷暴雷我們可以看出,現如今金融市場局面混亂,出現了很多的新型騙局,讓人防不勝防,看似高利息的背後是驚天騙局。如果說以前你被人騙了,你還可以記住她的樣子,但是在網路世界,你連誰騙了你都不清楚,更何況追究責任?所以投資一定要理智,天上不會掉餡餅,更大的機率是一個陷阱。
P2p,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好的,但缺乏監管的配套註定會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P2p理財最火的時候,我曾一再告誡客戶和朋友,不要碰這個東西,這個東西產生,就容易被用來行騙。P2p的遊戲規則決定了,這個東西,可以為借貸雙方提供方便,但是,他固有的缺陷決定了,更多時候會被用來滿足某些人的私慾。
你有閒置的資金,張三來找你,說借100萬,你告訴他年息15%,籤合同,100萬拿走。
同樣李四也來找你,說借50萬,你告訴他年息18%,籤合同,50萬拿走。
但是王五來了,說借一萬塊錢。你告訴他,一分也不借,因為他是個懶漢,是不誠信的,是個賭棍,借給他就是打水漂。
但是同樣的道理,把借錢這個事,搬到了p2p平臺上,為什麼你就敢誰都借出了嗎?又沒有人給你把控著哪個是王五,你怎麼就那麼大膽呢?你為什麼要天真的以為,那些借款人都是誠信的,而且有能力償還的呢?P2p的制度沒有一條,體現出他能對用款人的實質性的還款能力做判斷,P2p的平臺也沒有承諾,他們對用款人的經營狀況和還款能力做任何實質性的調查和核實。你為什麼敢把錢放到裡面?我是不可以理解的。
以上說的還是真正合法做平臺的情況。
不合法的怎麼幹呢?
他的錢有沒有投出去呢?
他收了錢有沒有給你建立真正的借貸關係呢?
錢的最終流向是哪裡呢?各類新聞報道已經很詳實了。
一下子就能聚集幾十億幾百億的資金啊,沒有有效的制度上的監管,豈能不誘發犯罪?
發標準的金融產品,律師、會計師、證券機構層層把關。最後,交易所審查,投資機構或投資者還要有限制,他們本身還要對金融產品進行甄別。就是這種產品都是有風險的,而作為從事這類工作一個環節的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時候還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看到p2p,反應只有兩個字,瘋狂!
但是,廣大投資者就是這麼有膽量。
當年我勸住了一部分身邊投資人,也有一部分沒被勸住的,從幾十萬到幾百萬的都有,很可惜,有部分人到現在見了我都還想抽他自己的臉。
哪天能要回來的夢想還是可以有的,萬一能實現了仨瓜倆棗呢。已經投出去的,就不要時刻折磨自己了,你可以偶爾關注一下而已,人總是要向前看的。
還回款,音信皆無,如石沉大海一般,一點點反應都沒有,可憐這些年的血汗錢,就這樣被無情的掠奪走了,哭訴無門,往事不堪回首,字字誅心呀!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嗎?廣大民眾網上理財貸款全部都是騙子,千萬不要相信網上的騙子們花言巧語愚弄騙取你們的信任,一旦失手把錢往網上投資血本無歸,廣大中老年人決不能再輕信網上這些騙子在詐騙你們的養老錢,不要貪小便宜,騙子們掌握你們要利息高,你們中了騙子們的鬼計,騙子們最終要你們的本金,騙子們計劃得逞揮霍一空,空麻袋背米匆匆跑路。所以說;騙子們享盡榮華富貴,享受金錢帶來給他們帶來的幸福,最終倒黴的是廣大百姓投資者。
辛辛苦苦攢了30萬準備給兒子買房子全套進去了,兒子快30歲了也沒房子也沒對相愁人啊!
我沒有投資過P2P,我這人膽子比較小,不敢投資風險高的產品,不過幸好沒買。我身邊有不少朋友投資的,年收益在10-12個點,當時還挺羨慕,後來平臺爆雷了,投資少的10萬,多的20-30萬,都拿不回來了,錢都打了水漂了。也不想著能回款了,買個教訓吧。
網上貸款應立為違法/希望政府嚴格網上法律規則/嚴查規範各平臺為了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醒廣大的人民群眾不要相信網上投貸程式/
割韭菜的時期,經歷了就不要想著回款了,努力掙錢,賺錢養家
閤家金融進展情況到哪層面了?逾期都幾年了,案立了,人抓了了,出借受害人本金去哪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