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汽車站取消了,您一定會譴責為什麼取消方便普通民眾的普羅大眾的汽車站,讓他們無法出行。
我酒駕36毫克量,交管部門取締了我的駕駛證,座了10天的牢房,罰款2000,兩天的滯納金240元,國家政務單位把我開除了,失業啦。2年內不能報考駕駛證。我天天11路瘋瘋癲癲找工作。
當然不能取消,目前還是普囉大眾農民伯伯佔多數的,而且國家提昌公共出行,減少交通壓力,節省資源,減少私家司機疲勞駕駛降低事故發生。
不應該取消,還有部分需要乘坐需求,雖然社會不斷髮展,家家都有私家車,還是會有部分人使用公共交通車輛出行。
把車停在路邊上,不是主道,去吃飯喝了酒,小車撞過來,請問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