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單位角度來說,這筆錢還真應該由你來償還。
首先,這錢是你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借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第二,你在上面也簽字了,說明,你承認這筆借款,這就表面,你是該筆借款的債務人,你要去承擔這筆債務。
你說男房去世後,把房子轉給孩子,首先,要看這房子是不是有的份額,如果有你的分額的話,他擅自處分你的財產,你可以追繳回來。你可以要回屬於你的一部分,但是要房產和承擔債務,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該你還的債,你還是要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記得點贊並關注我
如果有疑問,可以和我聯絡,我會幫你出出主意,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