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婚喪喜慶事宜十個嚴禁?松樹垻2021-12-07 22:16:38

1、嚴禁大操大辦。不準在婚喪喜慶事宜中不顧規模、不顧範圍、不顧社會影響,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凡舉辦筵席的,必須嚴格控制宴請規模及宴請人數。

2、嚴禁變相操辦。不準採取事前預請、事後續請、化整為零、分批宴請等方式變相大操大辦。

3、嚴禁超範圍邀請。不準以發請柬、打電話、發簡訊、打招呼、委託他人通知等各種方式邀請管理或服務物件(親屬除外)參加婚喪喜慶事宜。

4、嚴禁藉機斂財。不準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支付憑證等。

5、嚴禁公款送禮。不準以單位名義參加婚喪喜慶事宜或用公款送禮(按照有關規定應由單位辦理的治喪事宜除外)。

6、嚴禁佔用公款公物。不準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私用公車、公款、公物,佔用辦公場所(按照有關規定應由單位辦理的治喪事宜除外)。

7、嚴禁轉嫁攤派。不準利用或變相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和便利,要求管理和服務物件及其所屬單位報銷有關費用或承辦婚喪喜慶事宜。

8、嚴禁公務人員參與操辦。不準單位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參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領導幹部不得參加管理和服務物件的婚喪喜慶事宜(按照有關規定應由單位辦理的治喪事宜除外)。

9、嚴禁未報先辦。不準在未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式報告的情況下操辦婚慶事宜。

10、嚴禁庸俗迷信。不準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搞有損社會公德、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動或封建迷信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