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一樣
熱審是中國古代於夏天為疏通監獄而實行的對罪犯予以減免或保釋的制度。
朝審是明清時對於死刑案件的會審制度。
秋審,代複審死刑案件的一種制度。因於秋季舉行,故稱。
2、起源時間不一樣
熱審這種制度開始於明成祖永樂二年,即 1404 年。
秋審開始執行於順治十五年,即1658年。
朝審始於明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
3、審判時間不一樣
熱審是每年的小滿季節之後的十天開始,到農曆六月底為止。
秋審,於每年四月,對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案犯,再行審議,分為“情實”、“緩決”、“可矜”、“可疑”、“留養承祀”五類,報送刑部。秋八月,刑部會同大理寺等,對上述原判死刑的四類案件集中稽核,提出意見,最後奏請皇帝裁決。
招審,在霜降後對於京師判決的“斬監候”“絞監候”案件由三法司及中央重要官員進行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