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內閣的職能是什麼?使用者39842721476263342020-06-08 03:50:51

明太祖廢丞相後,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君權空前加強,全國政務最後都叢集到他身上,弄得他十分繁忙,遇到重大問題又無處商量。條萊垍頭

於是便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置四輔官以協贊政務。條萊垍頭

不久,四輔官因年老致仕或病死,未再設定。頭條萊垍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又仿效宋朝制度,置殿閣大學士以備顧問,秩皆五品。垍頭條萊

不過,當時重大政務仍由明太祖“自操威柄”,大學士“鮮所參決”(《明史·職官志》序)。條萊垍頭

明成祖即位後,選拔一批親信的大臣“並直文淵閣,預機務”(《明史·解縉傳》),閣臣的設定從此成為常制,內閣制度基本形成。萊垍頭條

但閣臣的官階遠不及六部尚書,且不置官屬,不得專制各部、院,實權仍很有限。萊垍頭條

明仁宗、宣宗以後,閣臣官階驟升至從一品或正二品,兼任六部尚書,並有代皇帝草擬批答臣僚章奏的“票擬”權,逐漸形成閣權重於部權的局面。垍頭條萊

閣臣往往利用票擬和皇帝召見的機會,干預朝政,近似丞相。萊垍頭條

明世宗嘉靖年間,閣權進一步膨脹,直接控制了部、院。萊垍頭條

閣臣之中,又分出首輔、次輔和群輔,首輔更是權壓六卿,已是“赫然真相”了。條萊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