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偷雞摸狗事件應該誰負責?(詳見描述)?真正鱷魚不哭2020-09-01 00:34:11

不管張三得手多少贓物,盜竊這一事實是存在的。

因為他的作為給李四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所以盜竊罪名成立,因為數額特別巨大,應該從重量刑——具體怎麼判我不是學法律的。

撿錢的吃瓜群眾也是違法的,因為他們有不當得利——暫時無法判別歸屬的財物不等於可以隨意拾取。如果有確切證據表明,他們獲得較大數量錢款並揮霍一空以至無力退賠,那他們還要負一定刑事責任。

下列偷雞摸狗事件應該誰負責?(詳見描述)?葉飄刀2020-09-01 14:37:10

張三負責啊

張三盜竊罪是無疑的,無論如何他都不能免責。如果張三可以免責,按照這個邏輯,我義務幫助劫匪搶銀行,我搶了,我沒有拿任何錢,那麼我就沒罪,你覺得可能嗎?

而且這個錢掉了,和張三花了,其實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所以張三的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會有任何改變。

至於其他人,那就要看情況了,這裡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張三掉錢,這些人哄搶,這種情況下,算是違法的,就好比哄搶翻到汽車。另一種是這些人僅僅是撿錢,就好比路上掉了一百塊,也不知道失主是誰,這種情況下,撿錢的人一般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