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電動車規定?淘氣小蚊子2021-12-12 20:59:50

2021電動車上路新規定:

1、按照道交法,非機動車應當在交通部門登記後,才可以上道路行駛,即需要辦理上牌業務。

2、電動車上路行駛,需要符合新國標標準。時速不得超過25km,蓄電池電壓不能超過48v,必須帶有腳踏騎行功能,電機功率不能大於400W。

3、電動車上路需要靠右行駛,並且要帶安全頭盔,後座不能載12週歲以上的人員,只能在一人。違反規定的需罰款5~50元,具體看地方規定。

4、雖然設計時速是25km,但是實際上路行駛時速只能是十五公里每小時。沒有劃分車道的,非機動車需在道路兩側行駛,不能隨意橫行穿梭馬路。

5、不能是上高架橋、高速公路,轉彎需讓主道直行的車輛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機動車道或右側車道受阻,可以減速借道行駛,駛過之後需要迅速回到右側非機動車道。

電動車上牌注意事項:

1、改裝、超標電動車不能上牌,一項不符合都不能上牌。上牌需要有符合新國標的合格證。

2、如果不符合標準,可以申請過渡期牌照,過渡期滿後,車輛需報廢回收處理,不能上慄行駛。

3、上牌照需要身份證,合格證,發票,保修單等。沒有發票,需找到商家或廠家進行補辦。每個地方有所差別,建議在相關部門的官網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