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1、重婚罪不存在的,別想了。因為你們才是非法同居
2、根據法律規定,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屬於同居關係,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關係的訴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撫養權分配的訴求。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對於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此外,若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而父或母又有給付能力的,法院一般會支援增加撫養費。
撫養費你可以爭取過來。
當然不可以了,因為你們沒有結婚證,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和對方沒有結婚,人家是自由身,想嫁給誰就嫁給誰,婚姻自由,誰都不能干預,干預就是侵犯人權。
你和對方有孩子,這只是你們的孩子,和結婚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接下來我們說說重婚的問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於他人以夫妻關係存在。這個叫重婚。
如果對方和他人結婚後,又和你一起生活,那你才算是重婚。人家可以告你。
如果認為我回答的對,請多多點贊並關注我
多多邀請我回答法律題,謝謝
沒領結婚證,就是未婚!但你可以出示證據起訴撫養費,但是會不會反告你比如強姦,強迫!所以沒有必要再去告她!
感情是需要付出,理解,包容的維持!不要等離了就報復,挽留之類,沒有意義!
好聚好散留給對方一點念想和尊重!無論男女都平等一定要理智坦然面對!
不明白為撒你和老婆孩子都有了還沒領結婚證,首先你們這就算違法了,非法同居,問題在誰身上不好說,不結婚的原因只有你們自己清楚,你們的關係本身不合法,你老婆再去結婚,合法領證,你可能去告麼,你是有多不懂法才會這樣問?
按照《婚姻法》規定,你無權告她重婚,她和你是同居關係,小孩是非婚生子,不受法律保護。但你可以要求她給孩子生活費。相反,如果你不斷干擾她們夫妻的生活,人家倒可以告你,騷擾人家。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根據我國婚姻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別小看那張紙,那是夫妻合法權義的體現。如題所述,你和老婆有個孩子現在4歲,沒有辦理結婚證,現她和別人領了結婚證,我可以告她重婚嗎?象你這種事情,孩子撫養權的規屬,你要去司法諮詢,對方已和別人領結婚證之事,你無權過問,更談不上重婚二字,本身你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受法律保護,你們之間只不過是同居關係,你們的關係是非法的,也是不可取的。
不可以,你們沒有領結婚證
不可以,因為你們沒領過結婚證,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雖然生了孩子,就算以夫妻名義生活,也只算同居關係,只能算你女朋友,現在她和別人領了結婚證,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的,告她重婚罪名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