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應該買小產權,還是大產權房?拆遷衛士2019-08-09 08:57:59

“小產權”是一個民間通俗說法,泛指產權不完全的住宅,或多或少都有風險,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小產權房主要分為這幾類。

1、從土地到建房一個證都沒有的,千萬別買,這類房子的命運不是沒收,就是強拆且無補償。

這類房子有些是城中村的領導違法建設的,從土地到審批沒一個合法,如今掃黑除惡中,正在一個接一個的被判刑,這種房子買了就是吃大虧,你得著監獄裡的“黑老大”要賠償,只能說祝你好運。

該條同時可參考我的文章“小產權”房的本質是違建,北京將在半年內拆光此地3。9萬平米

2、政策性的保障性住房、農名拆遷的安置房,有風險,但這個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可控。

這類房屋經過土地、規劃、建設環節審批,是合法的建築(一些單位的自建房也被稱為小產權,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但因為這類房屋或多或少具有保障的性質,減免了很多行政上的收費,比如土地出讓金,商品房買賣的契稅,甚至物業管理服務費也更加便宜。所以這類房屋具有兩個重要特點:一是房屋的所有權不屬於個人,佔有使用房屋人僅僅享有使用權;二是這類房屋無法直接進行市場流通,需要補繳各項費用。

也就是說有一天東窗事發,多半要放棄房屋使用權。如果政策制定者仁慈一點,也會要求你補繳一大筆錢。

3、最後一種理解是,將所有的個人所購得商品房統一稱為“小產權”。

因為土地是整片出讓的,所以在住戶購房後不會再發給獨立的土地使用證,在不動產登記改革後房產證已經升級成不動產證,目前已經房地統一登記。所以這個角度看“小產權”是權利沒有任何瑕疵的。

在此建議各位別太糾結於貪便宜,這裡也同樣適用“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看似簡單的詞語從不同角度進行解釋,得出的結論大不相同,歡迎大家關注我,每日精心準備的原創和彙編,對法律問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