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三種形態的成因?花開富貴f2021-04-08 17:25:54

1、集中型形態:城市建成區主體輪廓長短軸之比小於4:1,是長期集中緊湊全方位發展狀態,其中包括若干子型別,如方形、圓形、扇形等。這種型別城鎮是最常見的基本形式,城市往往以同心圓式同時向四周擴延。主要城市活動中心多處於平面幾何中心附近,屬於一元化的城市格局,建築高度變化不突出而比較平緩。市內道路網為較規整的格網狀。這種空間形態便於集中設定市政基礎設施,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也容易組織市內交通系統。

2、帶型形態:建成區主體平面形狀的長短軸之比大於4:1,並明顯呈單向或雙向發展,其子型有U型、S型等。這些城市往往受自然條件所限,或完全適應和依賴區域主要交通幹線而形成。

3、放射型形態:建成區總平面的主體團塊有3個以上明確的發展方向,包括指狀、星狀、花狀等子型。這種形態的城市在一定規模時多隻有一個主要中心,屬一元化結構,而形成大城市後又往往發展出多個次級副中心又屬多元結構。這樣易於組織多向交通流向及各種城市功能。

4、星座型形態:城市總平面是由一個相當大規模的主體團塊和三個以上較次一級的基本團塊組成的複合式形態。最通常的是一些國家首都或特大型地區中心城市,在其周圍一定距離內建設發展若干相對獨立的新區或衛星城鎮。

5、組團型形態:城市建成區是由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主體團塊和若干個基本團塊組成,這多是由於較大河流或其他地形等自然環境條件的影響。這種形態屬於多元複合結構。如佈局合理,團組距離適當,這種城市既可有較高效率,又可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

6、散點型形態:城市沒有明確的主體團塊,各個基本團塊在較大區域內呈散點狀分佈。這種形態往往是資源較分散的礦業城市。地形複雜的山地丘陵或廣闊平原都可能有此種城市。通常因交通聯絡不便,難於組織較合理的城市功能和生活服務設施,每一組團需分別進行因地制宜的規劃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