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貧困標準?使用者22429644322222021-01-03 18:01:32

2020年最新訊息萊垍頭條

廣東省民政廳印發了《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分四類地區制訂廣東城鄉低保最低標準萊垍頭條

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50元萊垍頭條

2019年深圳市最低生活標準萊垍頭條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我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經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1070元提高至1160元,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認定標準相應提高至1740元萊垍頭條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金標準相應提高至1856元。垍頭條萊

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納入我市低保救助範圍的困難群眾,按實際低保月份計補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差額,低保補差水平按照《通知》的要求執行一類標準。以上所需資金按原資金渠道列支。萊垍頭條

低保申請條件條萊垍頭

基本條件萊垍頭條

1、戶籍居民條萊垍頭

2、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未達到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萊垍頭條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申請不予批准:(以工作人員告知為準)萊垍頭條

1、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高於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垍頭條萊

2、擁有機動車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的;條萊垍頭

3、超過社會平均浪費水平享受高檔消費專案或購買高檔消費品的;萊垍頭條

4、人均持有現金、有價證券、銀行存款金額超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倍的;萊垍頭條

5、為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放棄、轉移個人或家庭財產的;條萊垍頭

6、購買商品房、經濟使用房或自建樓房未滿五年,或者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或自建房已滿五年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超出本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的;萊垍頭條

7、購房入戶未滿八年的;萊垍頭條

8、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萊垍頭條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條萊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