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她?
沒必要。
我筆記裡有這一段話剛好可以為此做個註腳:人一定要經得起假話,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騙,忘得了諾言,放得下一切。有些傷口,時間久了就會慢慢長好,有些委屈,想通了也就釋然了。
可是我們往往是被文字欺騙的那一類……
因為不爽的事情哪有那麼容易使人忘懷,但是我還是要勸慰你。
記得以前有個普通熟人跟我吵架,我心裡一直放不下,挺記恨的。我朋友那時候安慰我,說,如果一條狗咬了你,你會去追著它咬一口嗎?
當時豁然開朗。這句話我也一直銘記在心,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時,我也如是安慰自己。
雖然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可是現在恨都恨了,也就沒有愛了,想想也就算了吧!
如果你一定要報復,才能平衡你心裡的泯然愁苦與怨恨,那麼不妨服軟點,多個心眼,繼續吊著,換個長期免費炮友,又何樂而不為。
分手,我還是贊同的。
兩個人在一起最基礎的東西就是信任。她習慣性的欺騙你,說明她心裡多少有點在乎你的。只是在乎的額外條件只有她自己清楚,至少在感情上是大打折扣的。
她既然不尊重你了,你就更應該抱著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果斷放棄,一了百了。
畢竟心無雜念才可安睡迎接明天的太陽!
祝君安好!記得點個贊喲!
朋友你也是個男人,這事兒都是擺明的了一個女孩前前前男友,還玩的各種小心眼,你如果願意娶這樣的女的那你就繼續吧!不過花你錢是必須的。
大哥,你真覺得你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嗎?你他媽就是個備胎啊,還有可能是個公交車的備胎,原諒?這裡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原諒不原諒,直接不聯絡他就可以了
不原涼,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