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違法,不失公德,有錢可以任性!
貴在“寵”字,寵物進入家庭,帶來很多快樂,是其他東西代替不了的。似家人,有時甚於家人。不違法不違倫,能力企及,做什麼都可以(養過寵物的都理解)
年輕人,年輕是優勢是資本,可以大把花錢大把度過每一天。可是,自然規律就這樣,你用完了所有好東西,那末以後的日子呢?難道總是富足總是花不完的精力和金錢嗎?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老話總是很準的!
咋地了?犯法嗎?
現在的年輕人普變存在優越感,缺少一些吃苦耐勞精神,花錢比較狠,只要自己喜歡的東西不惜一切代價搞到手。錢不是自己的勞動果實,可能是父母血汗錢,他們不珍惜,這是富二代的作法,及少一部分,大部分還是有擔當的,克苦學習,努力工作的。
都不是自己辛苦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