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一起去或者換人。
太多的不確定性,我估計你們倆要各奔東西啦。五,六年不是五,六個月,什麼都有可能發生。我勸你,如果她主意已定,就和她和平分手,來個六年約定,如果六年後都未找到心儀的另一半,回國後就結婚。
不然呢~自己不夠優秀的話,放棄吧~
順其自然的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