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0年的前夫如果身患絕症,在這個時候想和你復婚,他是怎麼想的呢?他是需要有人照顧呢?還是說他想把他鉅額的遺產都留給你呢?
所以說你在想是否復婚這個問題之前,你應該先想好他為什麼要和你復婚。
如果說他是出於對你的愧疚,想在死後把鉅額的遺產都留給你,其實也沒有必要跟你復婚,只要立一份遺囑就可以了。
同樣,如果他是因為身患絕症身邊無人照顧你也可以出於道義對他進行照顧,但是也沒有復婚的必要。
所以說無論從哪個角度講,我都不建議你和他再復婚。
因為他身患癌症,離告別這個世界的時間已經不多了,如果你和他復婚之後,感情上再發生接觸,他一旦離開了對你來說會造成二次傷害,這個完全沒有必要了。
如果你對他還有感情,也可以在他臨終之前對他進行照顧,但這完全是出於道義上的責任。跟是否復婚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