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數學歸納法想到的問題?飲冰2017-11-06 20:15:40

這個問題問得好。深究起來數學歸納法其實是需要證明的。

有的高等代數書上用良序原理證明了最小數原理,然後再用最小數證明數學歸納法。。。然而有人在Wikipedia上指出其中有漏洞。。。可見這個問題不好理解。

數學歸納法嚴格推究起來等價於良序原理。證明遠非高中生應付考試所需要的。

其實,現在就是靠多米諾骨牌原理理解數學歸納法不就挺好的嗎?非要窮根究底起來,你會發現最熟悉的自然數你也沒學過它的嚴格定義,更別提良序原理了。

由數學歸納法想到的問題?知乎使用者2017-11-06 22:49:43

就像很容易理解

a^3-1-(a-1)(a^2+a+1)=0

…………………………………………(*)

對於任意的a都成立一樣,我們考慮這句話:

P(k)

成立能推出

P(k)+1

成立

這是一個由已知(

P(k)

成立)和推論(

P(k)+1

成立)組成的命題

只要證明這個命題(一個敘述中包含K的命題,和(*)式類似)是成立的,它當然對任意正整數k都成立了

P.S.這裡的k代表的是某一個給定的數,而不是一群數

P。P。S 潘承洞、潘承彪老師寫的《初等數論》(第三版),裡有用數學歸納法原理證明最小數原理;用歸納公理證明數學歸納法原理的內容,並在附錄裡介紹了良序原理,我認為寫的很清晰,可以參考

由數學歸納法想到的問題?LLjpcz2017-11-07 13:01:49

數學歸納法體現了自然數 結構 的一個特點。

用通俗形象的語言去描述,這個特點是這樣的:

現有數字0,反覆的做如下操作,令現有的數字加1,得到新的數字。這個過程得到的一串數字將 遍歷 自然數集。

直觀的想象這個性質是不困難的。

從證明層面的角度,在Peano公理系統裡,數學歸納法就是第五公理(又名歸納原理)。由於Peano公理是 描述 自然數的公里系統,可以說,上述的那個特點是自然數最本源的特點之一。不滿足這個特點的結構(數系)不配成為自然數結構。

在ZFC公理系統裡看的話,由於自然數是被 構造 出來的(被構造出來的和被描述出來是截然不同的)。我們可以對數學歸納法有一個詳細的證明。因為這個證明要從ZFC的內容講起,過程不免冗長。題主有興趣的話可以閱讀《集合論——對無窮概念的探究》,作者 郝兆寬、楊躍,出版社 復旦大學出版社。

由數學歸納法想到的問題?渣神Jason2017-11-08 10:26:36

正好最近在看一些數理邏輯的東西,嘗試回答一下。我覺得前

@LLjpcz

@李啟超

基本回答了你的問題,要理解數學歸納法,首先要“大致”理解一下自然數,也就是0,1,2,4,。。。這些東西究竟是個什麼東西。簡單來說,有兩類框架來解釋。一是Peano公理系統,它用幾條公理“規定“了什麼是自然數,以及自然數的性質。在這個Peano公理系統下,數學歸納法就是它的公理,不用證明。還有一種是集合論,即從集合論的角度出發“構造”自然數。有好幾種不同的構造法,大致意思是每個自然數都是一個集合,至於什麼是集合,那就看ZFC公理,它“規定”了什麼是集合,集合具備什麼性質。本人還不懂集合論,所以這裡無法給出太多有意義的回答。不過根據前面答主的答案,大致可理解為數學歸納法可透過ZFC公理去證明。

實際上多數人對數學歸納法都能建立“樸素”理解,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題主的問題“

P(K)成立則P(K+1)成立”,是否就真的證明了“對任意自然數K,若P(K)成立則P(K+1)成立”

”,還有提到的“

用字母代表一群數

”,其實有點模糊不清,但我這樣理解題主的疑惑:如果證明了“

P(K)成立則P(K+1)成立,

是否不用K,換個符號比如J,也有“

對任意自然數J,若P(J)成立則P(J+1)成立

”?

一般來說,數學歸納法是想透過“若P(K)成立則P(K+1)成立”,來建立“對於任意自然數K,P(K)都成立”。也許題主想問的正是這個,這個就涉及到數學歸納法為什麼成立的問題,又回到第一段的解讀。但如果題主的疑惑是上述第二段說的那樣,那我倒可以給出一個解答。

這個解答很簡單,就是一階邏輯系統,它是一個形式邏輯,把一切東西通通變成一串符號。它還包括一些公理,以及推導規則。所謂的公理就是“強行規定”一些符號串“必須存在”,推導規則就是給定幾個符號串,如何匯出下一個符號串的存在。一階邏輯系統常用的兩個推導規則就是MP和Gen。有了符號表示(即形式語言),公理,推導規則,就能從公理出發,推匯出其它的“符號串”,也就是定理。或者給定一些前提,就是你強行規定一些符號串必須存在,結合公理和推導規則,能得出更多符號串的存在。所謂的“證明”,就是一個符號串序列,這個序列中每個位置都是一個符號串,這個符號串必須滿足兩個條件:要麼它是公理,要麼它由在它前面的符號串加上推導規則而得出。這個序列最後一個位置的符號串就是你要證明的東西。所以對於一個符號串,要“證明”它,就是要找出這麼一個“符合遊戲規則”的符號串序列。

所以題主的“

對任意自然數K,若P(K)成立則P(K+1)成立

”可以變成一串符號。把K換成J的“

對任意自然數J,若P(J)成立則P(J+1)成立

”可以變成另一串符號。這兩串符號的區別就是,第一串符號出現K的位置,在第二串符號中用J代替。如果前一個符號串(包含K的)存在,那麼後一個符號串(包含J的)是否存在呢?樸素的解答當然是顯然存在,K表示任意變數,我也可以用J表示任意變數,講的都是一個意思,憑什麼不成立?

但嚴格按一階邏輯系統的遊戲規則來玩的話,這個存在是可以證明的,大致證明思路是這樣玩的:

序列第一個位置:包含K的符號串存在

序列第二個位置:(所有K)包含K的符號串存在,// 由Gen規則推導加上第一步推導得出

序列第三個位置:包含J的符號串存在, // 由其中一個公理加上MP規則得出

上述的證明是一個符號串序列,包含三個符號串,最後一個位置就是要證明的東西。其中最關鍵是第二步,它也是一個符號串,它在第一步的基礎上增加了左括號“(”, “所”,“有”,右括號“)”這幾個符號。它的存在是基於第一步的存在,加上Gen規則。這個Gen規則可大致理解成,若包含某個自由變數K的符號串存在,那麼對這個自由變數做個全稱量詞限定,即“(所有K)”,產生的符號串也存在。上述序列的第三步是用了一個公理,具體細節這裡就不展開了。由此可見,把K換成J後的“

對任意自然數J,若P(J)成立則P(J+1)成立

”在一階邏輯系統的框架下,是可以證明的。

希望上述回答對題主有幫助,更多細節和理解還是要找本數理邏輯的書看看,前面幾章一般就是講命題演算和一階邏輯系統。如果想讀有趣的科普讀物,知乎上有人推薦過“邏輯的引擎”,作者是斯坦福的數學系教授,用直白的語言講述了數理邏輯的前世今生,也包括諸如康託、希爾伯特、羅素、歌德爾等人的名人軼事。

由數學歸納法想到的問題?知乎使用者2018-09-28 18:31:07

偶然看見了,寫一下Peano公理好了。

Peano公理定義了啥是自然數

當然我們偉大的人民教育出版社重新定義了一下,說0是自然數,雖然0很不自然……

………………

1、1是自然數(存在性)

2、任何自然數都有其後繼(其實是定義了數數,1,2,3,4,5,。。。直覺上我們就是這樣一直數下去的——然而後面三條都在定義,什麼叫“數下去”)

3、自然數的後繼唯一(a,b兩數的後繼相等可以推得a,b兩數相等)

4、1不是任何自然數的後繼(想象一下,數數的時候我們也經常數121……121……1——2——3——4!1——2——3——4!的……然而這麼數的時候,我們並沒有拿這幾個數字當自然數)

5、對於集合S,如果1屬於S且對任意a屬於s,a的後繼(記為a+1)也屬於S

則S包含整個自然數集。

第五條就是數學歸納法的原理。

其實也是我們數數的原理。

我們堅信從1開始,一個個數字往下數,只要我們有無窮多的時間,我們完全可以不重不漏地數到自然數中的每一個數字

也就是,從一開始,

數學歸納法就是公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