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福爾摩斯會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偵探?匿名使用者2019-03-11 06:24:58

愛倫坡的文章我看過,很好看,的確講述了一些精緻的故事,惜乎太像“故事”。愛倫坡的風格似乎是,故事和文筆都很用力,力求脫穎而出。

看魯迅的小說有什麼感受?他的思路和文筆,輕鬆自然,順水推舟,好像隨便寫出點什麼,就是好的;但短篇小說之父,愛倫坡給人的感受正相反,他的筆尖想要鑽透鐵板,就像嫩芽頂著大石頭,想破土而出。

所以,

愛倫坡的故事是奇異的

,他讓人覺得故事不會真實的那樣發生,而內在邏輯推究起來,又奇妙的十分合理,以此讚歎作者的想象力。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他的斷案能耐,不說出個所以然,人們會覺得很神奇;一旦說出,好比中醫只是望聞問切,毫沒有什麼玄妙。他體會不到從莫斯肯大漩渦艱難逃生的滋味,他描繪不了催眠術對臨死的人產生的作用,他對精神病人的感受也不了然,總之他很現實,只講科學給證實的話。這是一個正常人的表現,他沒有那麼些人們不可能搞懂的知識和感受。

福爾摩斯的辦案手段也很自然,就是利用一切線索,努力思考,努力偵查。有的偵探只靠腦子來推理,有的偵探只靠科學來實驗,他們的形象,都不大真實,作者也會明確的把他們歸之於怪人。而讀者更愛看正常人做非常事,這樣好像自己聰明一些,也能辦得到,讀著作品,可以產生強烈的參與意識。

辦案過程也不奇異。作者要讓主人公顯得比讀者更高明,而這主人公的思路又都循著常理,而不是神仙一樣能掐會算,這怎麼做得到呢?勢必在文中遮蔽一些資訊,設定一些誤導,讓真相只能隨著案件的進展,而逐漸顯露。

有的作家誤導讀者的意圖太明顯;有的作家總是賣關子;有的作家讓狀況不斷髮生,來幫助真相的逐步顯現。阿婆就喜歡讓波羅不斷的看到殺人,那他辦案的代價,真是大極了,好像沒有他在場,罪犯還用不著這麼大費周折。

福爾摩斯的辦案,逐步的展現細節,就沒這麼費力,只要給福爾摩斯一個記錄案件的伴當,而這個華生醫生,並不具備福爾摩斯那無所不知的上帝視角——資訊遮蔽和誤導的問題,就變得非常自然,毫不費力。

福爾摩斯遇到的罪犯,兇狠狡詐,但並非奇異的不可理喻,除了作者為了讓他去死,特地安排的一個神秘的什麼莫里亞蒂教授。確切的說,這些故事的情節,編造的符合英國的社會現實,反映那個時代的殖民風習。這套故事反映的現實狀況,也惹起各國讀者的興趣。

為什麼福爾摩斯會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偵探?張小蝦2019-03-11 07:43:37

因為真實又匪夷所思

沒有天馬行空的劇情

只有細節推出來的結論

為什麼福爾摩斯會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偵探?知乎使用者2019-03-11 09:23:54

一言蔽之,因為

優秀

首先,

寫作技巧

來說,

節奏極快,抓人眼珠

。基本

每個故事頭兩節一定是福爾摩斯在做推理秀

。他先直接給出答案,然後慢慢說出推理過程,然後再出現委託人,提出一個懸案。這種頭兩節抓人眼球的寫作技巧,可以算算,直到今天,還有多少推理小說和漫畫都在使用?這種寫作方式放到現在網路小說一樣不過時,照樣能大火。

第二,

作者自己知識量豐富。尤其是理科

。柯南道爾自己是個地質學科普作者,還是個醫生,曾經參軍,

到過很多地方

,見識過世界的樣子,對於兇殺現場應該是什麼樣,死人應該是什麼樣,受傷害的人會有什麼樣的應激反應那都是信手掂來,令作品顯得無比真實可信,如在讀者眼前。其他的作者,要麼淡化描述,要麼淡化現場與犯罪手法之間的聯絡,實際讀了就知道,理科給柯南道爾寫作帶來的是得天獨厚的優勢。(其他作者會用另外的方式彌補這一先天不足,比如碎片化和故意引導人誤會的敘事手法。這方面阿婆是強項。)

第三,

角色塑造出色,概念化、標籤化

。提到杜賓,提到布朗神父,你能馬上聯想到的是什麼?可提到福爾摩斯,馬上就會想到

菸斗、瓜皮帽

。甚至不用文字,只要出現這兩種圖案,人們馬上就想到大偵探福爾摩斯。對於許多語言不通的地區,圖案化、標籤化是角色是否流傳更廣的重要因素。(日本漫畫角色辨識度遠遠高過美漫,就是這個原因。人們認出來的必須是概括度極高的某幾個標誌。)

第四,作者創作全新推理概念“

演繹法

”。這原本是個數學概念,用到推理上是柯南道爾首創(不得不說他的理科真的很強),後來漸漸就統治了推理創作界。

所以說文學作者會理科,誰也攔不住。

樓上朋友說福爾摩斯是因為作者長時間創作刻意運營出來的,可是朋友是否知道作者曾經在

1891年

就考慮放棄繼續創作福爾摩斯系列,甚至由於厭煩,在

1893年

乾脆讓福爾摩斯死掉算了。是讀者反對浪潮實在太大,寫信給他、譴責他是個殺手,甚至自發的配帶白花悼念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受不了輿論壓力,才不得不繼續創作。說明那個時候,福爾摩斯的粉絲基數已經相當大了,這自他

1887年

創作開始僅僅過去了幾年?運營之說何從說起啊。

為什麼福爾摩斯會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偵探?諾伯裡2019-03-11 15:30:22

作品本身的一些特點其他回答多少都有了,提兩個其他方向的原因和大家討論。

第一是現在我們說的IP運營,福爾摩斯不是最早的偵探IP但確實有一些開創性,比如他解決了偵探小說敘述視角的問題(即偵探的朋友視角)。另外他是第一個“長期”運營偵探IP的角色,簡要說就是寫得夠多時間夠久。愛倫坡雖然奠定了偵探小說的大框架但很不幸天妒英才,導致他的“杜賓”故事不夠多,和柯南道爾同時代的偵探小說家是有和他名氣相當的人的,但可惜都沒有持續產出以某一特定偵探為主角的作品。作品多且時長夠(福爾摩斯故事發表從1887年到1927年,40年)就能夠造就以代際論的讀者群體,用現在的話講就是“童年回憶”“為了情懷”“充值信仰”。

當然這裡IP運營有一大部分要歸功於雜誌的出版商,是他們用誘人的英鎊促使柯南道爾一次次提筆,甚至救了福爾摩斯一命。也是他們安排了出色的插畫畫師給福爾摩斯畫上了菸斗和獵鹿帽,讓這些福爾摩斯視覺元素傳播下去。

第二是英語圈絕對的使用範圍優勢,英美兩大消遣文學的大市場共用英語,毫無語言障礙,只要把稿件運到新大陸,立馬就能付排上印出版。這個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傳播優勢。哪怕放到現在,用英語寫作都是讀者圈上限的保障。所以來自英美地區的偵探可以長時間壓制其他語種偵探的“部分”原因。

為什麼福爾摩斯會成為全世界最著名的偵探?哀子2019-04-01 20:32:16

看過那麼多推理小說,福爾摩斯系列不是推理最強的,但卻是人物刻畫得幾乎是最好的,他的故事最具人性化特點,真實而合乎邏輯,不故弄玄虛,堅持人道主義,積極向善。

現在很多流行的獵奇或炫學的故事固然也能勾起群眾的興趣,但是終究抵達不了人文價值的制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