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真的很多餘,他還會在觀眾面前露面嗎?出來就40多了或者更久?怎麼允許劣跡到極致的人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登上舞臺?不會!他應該被驅逐出境回他的加拿大,在加國過著再普通不過的生活,他會悔恨自己的罪孽。
因為他會在改造過程的生存中,慢慢學會凡人的一切,估計他的媽媽目前就想讓兒子少判幾年,立馬出獄就帶他躲開此地,去一個沒有人知道吳亦凡的地方落腳,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當然還沒有判決呢……,一切都在進行中!
想什麼呢?不要說服刑過後,就是沒有服刑但有過劣跡的明星,哪一個不是涼涼了,沒有任何單位會邀請這樣的明星代言和表演。
有機會去麻豆。。。
絕對不可能會復出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這個事情對社會影響太惡劣了 。 以前好多有劣跡的公眾人物都復出不了,更別說吳亦凡了。
能!絕對可以這個你放心。不用等他出獄現在他就是被釘在娛樂圈的恥辱柱上了,扣都扣不下來!成了娛樂圈永遠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