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Carri皮2020-09-24

當年刑偵人員不知調查過小孩子打架否,如果那兩個小孩打過張玉環的孩子,或者經常打他的孩子,以張對家庭的熱愛,護妻護子的性格,也難說失手真的殺了兩個孩子,畢竟如今真兇未抓到,至少當年就沒有找到可疑程度超過張的人,畢竟替子殺人的案件當今也有了。

疑罪從無罪犯有可能鑽了法律的空子,希望警方偵查案件時一定要認真仔細,不放過蛛絲馬跡,窮盡一切手段固定證據,給犯罪分子不留翻案空間,還受害人公道,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不是沒有證據而是證據不足,因為法院判決必須是以事實為依據,證據確實充分,證據不足可能會使一些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懲罰。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不是疑罪從嚴,而是疑罪從有,疑罪從有最大的好處不放過一個壞人,最大的壞處是有可能冤家枉一個好人。疑罪從無從大的好處是不冤枉一個好人。最大的壞處是放縱一大批壞人。疑罪從有或從無是一個硬幣的兩個方面,不存在誰的理念先進與落後之分。站在不同角度選擇不同理念。從打擊犯罪保護群眾當然選擇疑罪從有,留有餘地判決。從保護個體來講是疑無,司法工作者最喜歡的,理念是疑罪從無,個人無需擔責,但社會必須付出代價,但社會會答應嗎,兩難,這不是誰對誰錯做事情。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殺人要有動機的,沒有動機是不成立。雖然與被害人有矛盾,但這矛盾有必要殺人嗎?人與人之間多多少少都會有些矛盾,發生命案就找有矛盾的人,又有多少人贊同?

既然國家能無罪釋放,說明確實是有證據證明不是他做的,只是還沒找到真兇而已。國家能夠主動糾錯,大家就別再擔心他有罪了。張被冤枉了那麼多年,用同理心去想想,這日子是怎麼熬過來的,大半輩子過去了,你們還不讓補償,餘生讓他怎麼過。

在這個案中,張玉環沒有理由去殺倆個三四歲的小孩,一,張玉環跟死者家裡沒有深仇大恨,二,張玉環自己有個幸福的家庭,從這兩點來說是什麼動機的!那倆個小孩子的死,要麼是自家人為了某些事殺的,要麼是為情殺的,這是很有可能的!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在事情真相出來之前,不要把話說得這麼死,也不要把一個人想的這麼壞,更不要如此惡意的揣測人。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 如果張玉環真是一個壞人就算了,萬一他真是一個好人呢?到時,這些肆意抨擊他的人,又該如何自處?

疑罪從無,試問如果他真是無辜的,這對他就太殘忍和不公平了。 一個人默默無聲地為自己抗爭了20幾年,終於獲得了自由,這難道不是奇蹟嗎? 冤假錯案絕對不是個例,這個事例會給正在絕望中的冤案中的人帶來希望。這也是整個國家法治的進步,關係到你我每一個人。沒準哪天你也會被列為嫌疑人,這些進步會保護每一個人。只要有一兩個證據能充分證明嫌疑人是罪犯,為什麼非得要完整的證據鏈?很多時候,特別是多年前,要搞到完整的證據鏈太難了!不能用十分苛刻的標準去呵護那些罪犯,讓他們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比打工強百倍,讓國家當冤大頭,在真正的無辜受害者之家屬心頭再狠狠插上一刀!無辜受害者家屬從未得到過賠償或撫卹金,卻還要眼睜睜看到罪犯獲得國家鉅額賠償!太違背情理和公序良俗!

那些翻案的會不會真的就是兇手,只不過是證據不足?

都是西方法律電視劇和宣傳看多了,這樣說吧,殺人這種命案公安機關一定是有合理懷疑和證據才會抓人,刑訊逼供冤枉好人絕對是極其稀少的案例,絕對比因為證據不足而逍遙法外的罪犯少多了。

幾乎大部分都是這樣的,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所以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條,其實就是兇手,但疑罪從無就放了。1996年刑事訴訟法從疑罪從輕變為疑罪從無之後,冤假錯案已經少了很多了。疑罪從無肯定是好事,因為放過一個壞人所造成的惡劣後果要小於冤枉一個好人並同時放過一個壞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