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學室友小A結婚,我們宿舍便約定一起參加婚禮,也一起聚聚。

婚禮高階奢華,排場很大。新郎聽說還是個富二代,家裡開著公司,在高檔小區置辦了婚房,還送給小A一輛三十多萬的車。

“嫁個有錢人真好!我住著六七十平的房子,還要供著3000多的房貸,衣服靠淘寶,出行靠地鐵。”

“就是就是,我這輩子都住不起這麼好的房子!腦子進水了嫁給他,一輩子受窮!”

小B和小C在一起,嘰嘰喳喳的聊著天,顯然受了很大的衝擊,對自家男人也是百般嫌棄。

見我不說話,小B問我:“你不想嫁個有錢人嗎?”

“不想!我想自己做有錢人!”

02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社會上開始流行一種觀念:

乾的好不如嫁的好!

對女強人、女博士盡是鄙視和貶低。

好像女人存在的意義,不是事業成功,實現個人價值,而是嫁個有錢人。

我堂姨就是這樣的人,自己日子過得苦,就希望女兒嫁個有錢人,改變全家的命運。

堂姨的女兒,名字叫莉萍,原本考上了一所省內的211大學,被當地一家有錢人看上了,覺得娶回去個大學生,顯得有面子。

於是,大二那年,莉萍就訂婚了。

我媽聽說後,勸堂姨:“莉萍還上大學,這樣不好吧,別影響孩子上學。”

堂姨說:“婆家有錢,早點訂婚,免得她在學校找個窮鬼,跟我一樣受罪。”

結果,莉萍訂婚後,婆家不放心,催兩人結婚,讓有了孩子再去上學,她只能休學了。

“孩子考個大學不容易,別耽誤了孩子前程。”我媽不忍心,又巴巴的跑堂姨家勸說。

“女孩子,還不是遲早要嫁人!現在有機會嫁有錢人,為什麼不嫁!”堂姨說。

有孩子以後,莉萍讀書的事一拖再拖,最後直接退學了。

婆家覺得,她是為錢才嫁的,對她很看不起,生怕她多花家裡一分錢!

她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入,朝丈夫要錢,丈夫總說:家裡什麼都有,你有吃有喝,你要錢做什麼?

回孃家,婆婆經常要翻她的包,怕她往孃家帶東西。

“大學都不上了,搶著嫁到我家,還不是為了我家的錢!不防不行啊!”婆婆說。

後來,莉萍受不了,離婚了,孩子給了男方,淨身出戶。她去了外地打工,但是沒文憑沒技術,只能去流水線上工作。

堂姨特別後悔:“都怨我啊,害了孩子,大學也沒讀成,還受了這麼多年氣!嫁什麼有錢人,自己有本事才硬氣。”

婆家很有錢,但是錢不是你的。

03

身為一名女生,從小,我們耳邊總少不了這些聲音:

當個女孩兒,那麼拼幹嘛!

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關鍵是嫁個有錢人!

女的顧好家就行,掙錢是男人的事。

我很少聽見有人說:你要靠雙手去賺得你的所得,去站在能夠平視“有錢人”的高度。

好像女人要想改變命運,只能靠“嫁”,只能靠男人,而不是靠自己。

先不說能不能“靠”上有錢人,單就是需要日日看人臉色的生活,真不如自己努力來的容易。

況且,

嫁人不是人生的終點,嫁給有錢人,更不是生活幸福的保障。

嫁人,是女人人生的新起點。自己用創造價值的雙手,與另一半共同創造屬於夫妻自己的財產,一磚一瓦築起情感的長城,才是幸福的根本保證。

女人,妙齡新婚也好,銀髮花甲也罷,幸福的羅盤,都該握在自己手裡。

然而,女人的可憐之處在於,年少時,不少人說,當個女孩不用那麼努力。長大後才發現,生活如此殘酷,並不會因為你是女人,就善待你分毫,甚至對女人更嚴苛!

就像,波伏娃在《第二性》裡說:“男人的極大幸運在於,他,不論在成年還是在小時候,必須踏上一條極為艱苦的道路,不過這是一條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則在於被幾乎不可抗拒的誘惑包圍著;她不被要求奮發向上,只被鼓勵滑下去到達極樂。當她發覺自己被海市蜃樓愚弄時,已經為時太晚,她的力量在失敗的冒險中已被耗盡。”

身為女人,我寧願披星戴月,用雙手打拼,也不願低眉頷首,求你賞口飯。

04

在央視的一期節目裡,一名女大學生問王利芬:“學得好不如嫁得好,是不是有道理的?”

王利芬笑著說:

“別讓時代的悲哀,成為你人生的悲哀。”

法國心理學家勒龐在《烏合之眾》一書中寫道:人們容易陷入一種不理性之中,總是狂熱地追求一種群體的幸福觀,而不是自我的幸福觀。

比如,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人以嫁給“成分好”的人為幸福,今天又認為嫁給有錢人才幸福。

但是,生活是自己的,那是你的幸福嗎?

當年,《非誠勿擾》裡的女嘉賓馬諾驕傲的說:“我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腳踏車上笑”。

我想,她既沒有體驗過“在腳踏車上笑”的快樂,也沒體驗過“在寶馬車裡哭”的悲哀!

將自己最好的年華,浪費在追逐“嫁給有錢人”的美夢裡,不如踏踏實實工作,買自己的“寶馬車。”

就如范冰冰說:

我嫁豪門幹什麼?我就是豪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