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十宗罪》有感

《十宗罪》應該是我看的第一部犯罪心理恐怖小說。都說恐怖小說給予人的大多是“恐怖”二字,而我在體驗過恐怖後,卻在這本書中發現不少,感觸不少。

一樁樁驚心動魄的兇殺案件,一次次縝密高超的破案手段,我佩服專案四人組的膽識和智慧,特別是梁教授的智慧和嚴密的破案邏輯。有時覺得,看著他們如何尋找線索,如何推理,自己的思維也變得強大了點。在看書的同時,也能用自己的第六感去預測兇手是誰,最後看看自己的第六感是否真得“神奇”。

其實,兇殺案固然恐怖,罪犯也確實兇殘甚至變態,但大部分兇殺案件細究起來都有它無可奈何的原因,很少案件是純屬變態心理作案。一幕幕的案件背後展現出一種種不同的人性,有人性的脆弱,有人性的邪惡……有的罪犯讓人可怕的同時亦讓人覺得他可憐。有為情而殺人,有為子而殺人,有為保護自己的家人而殺人……為情殺人背後有愛情的美好與無奈,為子殺人背後有那父子情深……

事出有因,只是兇手報復的手段太殘忍,我看到了很多處在社會底層,努力謀生人的不易與他們被現實打壓後扭曲的心靈。在這本書中,有那麼兩章令人印象深刻。

《肢體雪人》情節夠驚心動魄,它講述了一對來自農村的青年男女來到大城市靠乞討生活,而在一個寒冷的冬天,不幸發生了。一位女大學生開著她的市長爸爸送給她的豪車載著她的三個室友一起出去玩,但回來途中卻不幸將這個乞討的女孩撞了,車子無情地從女孩身上碾過,女孩的頭與肢體當即分離。寒冷的冬天冷著人心,當男孩拿著乞討來的玫瑰花準備和女孩求愛時,卻得知了這一悲劇。男孩來到事故現場,卻只能看見女孩的頭顱,男孩哭求那個女大學生把女孩的肢體找到,他可以不求賠償。無奈女大學生冷漠無情地扔下一點錢,無多少負罪感地對男孩說不可能找到了便離開了。因為該女大學生的父親是市長,男孩又是乞丐,所以這個事故便草草結案了,女大學生並沒有受到什麼處罰。乞討的生活本來還有一個相愛的人在身邊,可現在沒有了,就連她的屍體都是殘缺的,這無疑是壓倒男孩的最後一根稻草,他選擇了報復。他記得女孩曾經說過想住進女大學生所在大學的一棟宿舍,所以男孩選擇把那四個女大學生的四肢分別砍下來,加上女孩的頭顱,湊成一個完整的屍體,在雪地裡擺成雪人,望著那棟宿舍樓。這則兇殺案殺人手法夠慘,但此悲劇的造成又是誰的過錯?

那名女大學生若不是那麼冷漠傲慢無心,能夠認識自己的錯誤,又怎會讓自己落得個如此悲慘的結局,甚至牽連室友;若市長沒有如此寵溺女兒,若是當時的執法夠正義,結局會不會好一點。而男孩走到今天這一步,錯在自己。雖然男孩女孩是從農村出來,沒受過多少教育,但為什麼一定要靠乞討生活,扮成落難學生去搏他人的同情,他們也是四肢健全的人啊,其實是可以自力更生的。他們在乞討中相互取暖,相互照顧,他們的感情是美好的,可靠乞討的生活又能維持多久。男孩不能將自己的出身當作逃避勞動的藉口。若當初能夠自強些,勇敢面對現實,又怎會如此收場。所有人都為自己的錯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但這代價也太大了吧!

這本書中的最後一章是讓我從骨子裡感到發毛的,前幾章的兇殘案雖然兇殘,但都可以說能找到原因,但這章應該是純屬變態心理殺人。曾經轟動一時的碎屍案碎屍程度就不說了,確實駭人心骨,女大學生因心情鬱悶而離開學校便再也沒有回來,後發現已被人碎屍。因為屍體,線索等原因,一直無法查明兇手是誰。多年後,專案四人組重新調查此案,因為時間久等原因,仍無法判定兇手是誰。最後在偶然的巧合下,發現了線索,但卻與與兇手擦肩而過,而且線索中的文字謎仍是個困難。或許答案已接近,但書末卻未寫明兇手是誰,很是讓人遺憾。這章中的一個嫌疑人是讓人感到可怕,可憐可恨。書中對該嫌疑人的肖像描寫就已讓人感到害怕。或許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他無以謀生,最後在火葬場做著收屍,火化的工作。他心理變態,竟會和漂亮的女屍接吻等。看到這裡,我感到深深的可怕,但卻又覺得他可憐。因為外貌,出身,所以他無法擁有正常人擁有的生活,而這隻能透過這樣的方式實現,在變態的同時又可憐。但當得知他極有可能是兇手時,我覺得他是可恨的。難道因為心理的極度不爽與難過,就將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碎屍來發洩心中的不滿,對現實的不滿,女大學生又有多悲慘,多無辜。這樁兇案的發生和其沒有理由。令人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痛與可怕。

雖然小說是添油加醋的,但我覺得在現實生活中,無論你的出身好不好,你在社會中的地位如何,都應該在心裡保留一份美好。在這個社會中,沒有誰是過得容易的,只是不易程度不一樣而已。人生的結局誰都一樣,但人生的意義在於它的過程,何不讓這個過程美好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