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笑偉本來是一個兢兢業業、為民辦事的警察,後來被提拔成山南路派出所所長,不久高明遠已經在綠藤市一手遮天,胡笑偉“不得已”為高明遠辦事,否則輕則被栽贓撤職,重則死無全屍,而且胡笑偉走後或許還會有更“聽話”的張笑偉、李笑偉,所以很多普通人跟他共情,理解他的“無奈”,可是胡笑偉真的是普通人嗎?

石門區乃至整個綠藤市肯定不止一個派出所,為何孫興每次犯事都在山南路派出所呢?想必這並非胡笑偉同流合汙那麼簡單吧!同樣是同流合汙,在積極性上肯定也有三六九等。胡笑偉每每向高明遠請求職務調動,可見胡笑偉並非你們想當然的普通人,而是高明遠眼中綠藤市脫穎而出的走狗。同樣是上級腐敗,易學習能夠根扎基層縣委書記幾十年,胡笑偉不能嗎?非不能也,實不願也。胡笑偉想著升職,於是攀附高明遠,為虎作倀。可是他得到他想要的了嗎?沒有,反而一直因升職的事為高明遠所脅迫。而且督導組來綠藤抓腐敗,最敏感的必然是人事調動,就算高明遠敢答應安排,胡笑偉敢這樣自投羅網嗎?這難道不是又蠢又壞嗎?胡笑偉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又為何想著和他共情呢?

誠然,當時環境如此,任何人都可以選擇同流合汙,當你享受了同流合汙帶來的便利之後,到了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罪行的時候,又來說我曾經多麼多麼稱職、多麼多麼敬業,做這些都是環境的錯,都是別人的錯……不可笑嗎?除了自己別人不會為你自己的選擇負責的。事出有因,罪有因得。

孟夫子有言:“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

如何評價《掃黑風暴》中的派出所長鬍笑偉?如果你是他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