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75條第七項內容?青哥weiwu2021-09-22 13:04:50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

(一)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的;

(二)駕駛時不按規定依次交替通行或者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或者變更車道的;

(四)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未依次等候的;

(五)違反讓行規定的;

(六)違反規定載人的;

(七)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或者設定警告標誌的;

(八)違反本辦法第 三十九條至第 四十二條和第 四十六條規定的。 因有前款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處二百元罰款。

交通法75條第七項內容?靜心寺2021-10-01 16:10:57

道路交通法57條規定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交通法75條第七項內容?峰哥1894722021-09-20 13:10:53

交通法第七十五條第七項內容如下: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或者設定警告標誌的;

如出現上述情況應開啟危險報警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從後備箱拿出警示標誌三腳架,放置車輛後方150米處,正面放好,人員馬上撤到安全地方,不要在車內或者車道內停留。

交通法75條第七項內容?Mahlzeit2021-09-24 13:34:0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第七項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