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以西方國家為主的33個國家簽署了《瓦森納協定》,決定從1996年11月1日起實施新的控制清單和資訊交換規則。瓦森納協議是一種集團性出口控制機制。帶有明顯的排它性,違反非歧視原則。截至目前,共涉及42個成員國,對帶有先進技術和雙用途等物品實行出口控制。根據瓦森納協定,成員國之間出口互通自由,但成員國如果向非成員國出口技術或物品等,就需要提前通知其他成員國。積體電路行業一直以來都是瓦森納協定管控的重點。
《瓦森納協定》又稱瓦森納安排機制,全稱為《關於常規武器和兩用物品及技術出口控制的瓦森納協定》,在美國的操縱下,1996年7月,以西方國家為主的33個國家在奧地利維也納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