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人資質法律規定?天佑位卑1652022-01-27 10:39:29

我國的行紀合同主體是具有限定性的。行紀人就是經營行紀業務的當事人。行紀業務係指為他人進行商業上的交易的業務,諸如財產買賣、有價證券買賣、代為保險、代為出版、代收債權、代為租賃、代售入場券、代登廣告等。

行紀人負有以下義務:以自己的名義代委託人進行交易;遵照委託人指定的價格進行交易,妥善保管將出售或已購入的貨物;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為必要的處分委託出售之物的行為。行紀人享有以下權利:報酬和費用請求權;拍賣提存權;介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