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門球比賽對門球棒規定?手機使用者57837934122021-05-06 19:53:21

規則規定依次使球透過球門,撞擊終點柱,完成比賽。比賽時,兩隊各5個球,一方紅球,一方白球,從1號到10號交替擊紅、白球。隊員每人1球,稱為“自球”,球號和隊員號一致,也就是擊球員在開球區首次擊球過一門時的序號,其餘的球為他球。如果擊球員成功將球擊過一門,稱為透過第一門,該球員可再次擊球,過二門、三門同樣如此。此外,如果球成功透過第三門後撞柱,與該球號對應的隊員結束比賽。

在擊球時,如果自球觸及他球,稱為撞擊。如果自球和被撞他球停在比賽線內,擊球員需用腳踩住自球,並將他球與自球貼靠,然後,用球槌擊打自球,利用衝擊力把他球震出,稱為閃擊。無論是成功擊球過門還是閃擊,擊球員都得到一次續擊權。

每球按順序每透過一個球門獲得1分,撞柱獲得2分,完成一場比賽該號隊員共得5分。以比賽結束時每隊隊員所得分值相加來判定勝負,總得分多者為勝。

門球運動是一項兩隊10名隊員進行比賽、每名隊員各有自球、獨立擊球又相互合作的體育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