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局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外貿發展事務局”,主要職能是——
一、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
二、承擔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相關專案的組織評審事宜以及中國與中東歐地區企業家經貿交流資助資金專案的具體實施工作;與境外貿易促進機構和有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聯絡“中國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
三、印製併發放《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組織實施部分商品進口經營資格核准的相關工作。
四、支援我國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組織品牌商品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推行品牌戰略;組織實施技術貿易、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等促進活動。
五、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資訊諮詢和服務,提供進出口公共資訊和諮詢服務。
六、負責“中國貿易指南”的日常運營並向企業提供資訊資料。
七、建立和維護外貿企業信用體系和外國常駐代表機構的資料庫;為企業提供國外合作伙伴的資信調查。
八、承擔商務部交辦的產品、市場專題調研,為外貿發展和決策提供資訊支援和建議。
九、承辦以商務部名義主辦的各類官方貿易拓展活動。組織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非商業性境外辦展;承擔以商務部名義與地方聯合舉辦的相關交易會、洽談會等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
十、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經貿局是以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的下屬機構的名稱。現在,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職能已併入新組建的商務部。
外貿局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外貿發展事務局”,主要職能是——
一、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
二、承擔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相關專案的組織評審事宜以及中國與中東歐地區企業家經貿交流資助資金專案的具體實施工作;與境外貿易促進機構和有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聯絡“中國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
三、印製併發放《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組織實施部分商品進口經營資格核准的相關工作。
四、支援我國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組織品牌商品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推行品牌戰略;組織實施技術貿易、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等促進活動。
五、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資訊諮詢和服務,提供進出口公共資訊和諮詢服務。
六、負責“中國貿易指南”的日常運營並向企業提供資訊資料。
七、建立和維護外貿企業信用體系和外國常駐代表機構的資料庫;為企業提供國外合作伙伴的資信調查。
八、承擔商務部交辦的產品、市場專題調研,為外貿發展和決策提供資訊支援和建議。
九、承辦以商務部名義主辦的各類官方貿易拓展活動。組織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非商業性境外辦展;承擔以商務部名義與地方聯合舉辦的相關交易會、洽談會等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
十、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外經貿局是以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的下屬機構的名稱。現在,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職能已併入新組建的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