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切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自由。——洛克《政府論》
2、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法律不可能使本質上是道德的或純潔的行為變為犯罪行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為又變成純潔的行為一樣。——雪萊
4、法分明,則賢不得奪不肖,強不得侵弱,眾不得暴寡。——韓非
5、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埃利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