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不可能的了,想多了,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就會減少太多的社會矛盾,但是很多很多的幹部估計是難以調動了
那是必須的。集體債務就是法人債務,現任和前任不過是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集體債務不會因為法定代表人的更換而消失,所以現任法定代表人償還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債務是你的義務。
應該,因為這是一個最起碼的規矩,都是工作所為必須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