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前就意識到婚姻不會長久,離婚後再次遇到曾經轟轟烈烈愛過卻無法在一起的人,換做是你,你覺得是報復還是真愛?報復誰啊,前夫嗎?早就知道三三的存在,早就做好離婚的準備,心已死何來報復?只有在愛情還存在的情況下才會有報復!!!
是不是真愛不知道,但不能是報復吧。能報復誰呢?隨便找個人結婚,報復的難道不是自己嗎?我想她應該是認真思考,也能夠承擔後果。無論如何,她有錢,有條件遵從內心選擇自己的結婚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