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規範常住戶口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
更正出生日期需由本人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足以證明年齡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如出生證明、原始戶籍登記資料、單位檔案、學籍檔案等最早記載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關證明,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後,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或設區的市公安機關批准後方可予以更正。
我的改了。先到檔案局調人口普查單,開具證明。去戶口派出所辦理,找幾個比你大點的人作證,在當地派出所錄口供證明,並要二個以上的警官簽名。具體路線複雜,我辦了一年,找到貼心好友才妥善!個人經歷,僅供參考!願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