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正緣,分手只是早晚的事。。。
謝邀!這個問題,本人真沒有發言權。因為我就是傳說中的女朋友。哈哈,本人女生一枚。
倒是可以說說當初為何被分手的,因為個子矮被對方媽媽嫌棄。哈哈。現在只能說,感謝不娶之恩!跟老公生活默契溫暖,很幸福。其實回頭再看,是你的終歸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用強求。
初戀輸給了親情。
有一種絕望叫 我不死你們永遠沒有機會。
那是我媽。
而我分手的理由就是 血濃於水。
現在我最痛恨的也是這句話。
婚姻死於異地加公主病。
沒有工作,喜歡玩手工。九年裡,我的衣服卻一個紐扣都沒縫過。
寵過,慣過,深愛過,愛過,淡然過,沒有你的日子我依然好過。
恨過,唯一一次。兒子不知我們已分開,求我回去陪他玩,我卻沒法答應他。一個男的抱著孩子在必勝客裡無聲的哭,那就是我。
我也想撞南牆,卻連個機會都沒有。
性格不合,三觀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