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對方朋友打傷,卻獅子大開口索賠22萬,對此你怎麼看?虎哥13494632018-01-07 14:44:55

是我們山東的人嗎?

山東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對方朋友打傷,卻獅子大開口索賠22萬,對此你怎麼看?齊魯壹點2018-01-08 20:31:52

仔細看這條新聞,其中包含了兩個既有關聯,又相對獨立的兩個事件。

事件1:威海男子張某與朋友李某等在飯店吃飯,李某被同在該酒店喝酒的孫某無故打一耳光,這起事件涉事雙方分別是李某和孫某。

事件2:張某替朋友出頭,與孫某發生廝打,張持酒瓶將孫某打成輕傷二級,隨後有群眾報警,張某現場等待民警到來,隨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此時涉及人員為張某和孫某。

山東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對方朋友打傷,卻獅子大開口索賠22萬,對此你怎麼看?

檢察院以張某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孫某還要求張某進行民事賠償,一開始,孫某提出不低於22萬的和解條件,隨後法院經過審理,確定了3。6萬的賠償方案,最終,張某賠償孫某5萬,獲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這起案件中,法院秉承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原則,在判決過程中,既考慮到張某行為給孫某造成傷害的嚴重程度,又考慮到張某的認罪悔罪態度及實際賠付能力,同時也沒有忽視孫某在該案中的特殊作用(故意挑起事端),最終認為判決緩刑對張某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他適合社群矯正,遂對張做出如上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判決也符合一般人所具有的樸素的“公平正義感”: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作為挑事者,孫某雖然受到傷害,但他獅子大張口般要的鉅額賠償卻讓人難以接受,法院也考慮到這一情節,進行的判決與一般民意也相符合,在此,值得給法院點贊!

山東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對方朋友打傷,卻獅子大開口索賠22萬,對此你怎麼看?沙木灣2018-01-07 15:46:23

首先感謝邀請。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表明自己的觀點,威海男子被打傷,可向對方索賠,但由於先動手而有錯在先,所以自己也需承擔部分責任。至於22萬元的索賠金額是否合適,司法部門會根據威海男子受到的傷害程度來裁定,所以我就不妄下結論了。

我為什麼認為威海男子可以索賠,這是基於他已經被打傷這個事實做出來的判斷。雖然是他先動的手,但對方可以採取更為合理的方式來處理,比如報警,讓警方來處理。而不是採取過激手段,致傷對方。當然,如果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可採取特殊手段來處理,如正當防衛,這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

所以,在我看來,以暴制暴雖然解氣,但並不是最佳解決方案。法制社會,我們還是應該遵循法理,並依此來保護自身權利。

一家之言,不喜勿噴,先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