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後來又撤訴,第二次又起訴離婚這算是第幾次開庭呢,會判離婚不?老祥法律2019-04-24 08:25:20

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要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去確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做出決定,而與第幾次起訴沒有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