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個偉大的母親這樣說過:我女兒養了38年,要38萬彩禮過分嗎?
如果在很久以前,我相信愛情,38歲的愛情更是常有,可現在我不信了。
你信嗎?
我的回答是:
1、金錢社會愛情是奢侈的。
愛情本是人類最美好的情感之一,梁山伯祝英臺化蝶的故事,至今讓人難忘。
可現在的女人早沒了祝英臺為愛痴狂的勇氣,就連相親都不忘宰男人一刀,吃個飯沒千把塊以上都顯不出女人的“精貴”。
更別說其他了,比如剛見面不考慮男人的脾氣性格,只問有房嗎?存款有百萬嗎?
愛情,已遠離。
2、愛情不是你想要就能有。
38年前都找不到愛情,38年後要找到愛情,並嫁給愛情,我覺得有點懸。
不是我唱悲,是愛情不容易。
愛情,不是常有的,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的確讓人神往。
可,要偶遇愛情,難度係數真的很大。即便走了來之不易的愛情,想要嫁給愛情,還是未知數。
所以,本人覺得,都38歲了,也算經歷人生過半,早已看透悟透了人生真諦。
有的情感彆強求,有的人生隨意過。生活本就是柴米油鹽,婚姻更是實在的湊合。
想要嫁給愛情,並以此為人生目標,的確為難自己了。
不過每個人的希求不同,38歲追求愛情的精神可嘉,祝福你!
我是“閱盡人間冷暖”,謝謝你傾聽我的訴說,圖片來自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