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觀點:除了十倍的餐食賠償外,還應該賠償王先生治療牙齒的費用。
事件大略
:4月25日上午,寶雞市民王先生乘坐海航HU7548航班從南昌飛往西安,途中吃航班提供的餐食時,被餐食中的鐵環硌壞了牙齒。航空公司調查後給出解決方案:按餐費的十倍賠償王先生價值200元的飛機模型。
王先生不同意這種處理結果。5月3日,華商報記者撥打航空公司電話,但接電話人卻說,除了乘客投訴問題,其他問題一概不予回答。當天,王先生又給航空公司打電話,航空公司改口說,除了200元的飛機模型,還可以報銷王先生治療牙齒的費用。
我的看法:
一、航空公司承諾賠償王先生價值200元的飛機模型,不合適。
根據《消法》“假一賠十”的規定,
可以由王先生自己選擇同類質量有保障的並的確價值200元的物品。
因此,航空公司的做法很不合適。
先不說飛機模型是否值200元,即便價值200元,但如果王先生對飛機模型並不感興趣,可以拒絕接受。
二、不僅要賠償餐食損失,還要賠償治療牙齒費用。
上面的賠償只是針對王先生消費的“餐食”食品,而王先生的牙齒被鐵環硌壞應該另行賠償,也就是治療牙齒所產生的費用。至於這個損失最終由誰出錢賠償,那是航空公司和第三方食品提供者之間的事。航空公司應該現行墊付賠償費用,然後再起訴第三方食品提供者。
航空公司是服務企業,最應該講信用和信譽,誠信是企業發展和提升的保障,失去誠信就會失去客戶,失去客戶,不用消協出面,企業就會被消費者打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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