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是必須具備以下五點條件:
(1)轉讓人和受讓人協議後,要經過本村民委員會同意。
(2)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為同村人,
(3)轉讓人的戶口已遷出本村,或一戶多宅,多房。如果是一戶一宅的農戶,須明確表示,不在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親屬合戶居住。
(4)受讓人是無宅基地的農戶,
(5)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必須與房屋一併轉讓。
每個農戶都享有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權力,一定要正確認真對待,並切實圍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