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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寫字的乞丐,我覺得把他們稱作

“街頭藝人”

會更準確些,因為他們依靠寫字這門手藝獲得了路人的認可與打賞,這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勞動,他們獲得打賞是依靠勞動技能得到的等價交換,像他們這樣能夠自力更生的人,應該獲得尊重。

這些年,在街頭寫字的藝人確實很少見了,但在前些年,經常能見到街頭藝人寫字的場景,尤其像我們西安的書院門、大雁塔廣場、大唐西市、八仙庵等地方,很容易見到街頭藝人在那裡表演寫字。

他們無法像正常人那樣參加工作,只能歷練出寫字這門手藝走上街頭賣藝,以此來養家餬口。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他們寫字有兩種方式,一是用彩色粉筆在人行道上寫,大多數以仿宋體或其它楷書寫成,內容多是介紹自己的家世或遭遇。

另一種是寫在扇面或小品上,同樣用工整的楷書寫成,內容以成語、名言警句、唐詩宋詞居多。然後,他們給一把扇子或一幅小品標價20——50元不等,向路人售賣。

用彩色粉筆寫字的街頭藝人,大多是腿部有殘疾,他們有的跪在地上寫,有的匍匐在地上寫,對他們來說,寫字既是腦力勞動也是體力勞動,但他們寫得很認真,從不疏忽每一個字,有的字如果寫得不夠漂亮,他們會用手抹去,然後重寫。在他們旁邊,有一個紙盒,路人會把打賞的零錢投到紙盒裡。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用毛筆寫字的,我見過好幾個都是失去一隻手或者雙手的街頭藝人,他們用特製的道具把毛筆綁在小臂上來寫,或者用腳指頭夾著毛筆來寫,或者直接用牙齒咬著毛筆來寫,每寫一個字看起來非常吃力。遇到這樣的街頭藝人,有慈悲之心的路人,都會解囊相助,掏錢購買他們的作品。

當然,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也有一些江湖書法家混入其中,透過玩雜耍的方式寫字來博取眼球,對這類人路人大多會敬而遠之。

說實在的,有些街頭藝人的字寫得確實很工整,也很漂亮,但他們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這有三個主要原因。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其一,寫字不等同於書法,寫字是一種客觀的複製,屬於匠人活,而書法是一種主觀的創作,屬於藝術創造。

每個漢字都有一定數量的筆畫,按照間架結構的要求,一筆一畫、按部就班地把字寫出來,目的是為了體現漢字的實用性,讓文字傳遞某些資訊,這樣的工作,就是寫字,跟書法藝術完全沒有關係。

就像木匠做櫃子,把每一塊木板按照尺寸和形狀加工好,然後把它們組裝到一起,一個櫃子就成型了。

寫字也如此,每一個筆畫怎麼寫都有規矩,把有規矩的筆畫組合到一起,就形成了寫字。只要捨得花去大量時間,不斷練習,就能夠熟能生巧,寫出漂亮的字。

書法是一門藝術創造,屬於寫字的高階階段,是加入了寫字者許多

“字外功夫”

的寫字。

優秀的書法作品是有靈魂的,是有生命的,是隨著用筆而千變萬化的,觀者可以透過筆畫線條看到書寫者的本性和人格。

街頭藝人寫下的字,如同一個個標準件,顯然不具備這些形而上的審美趣味。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其二,這些人的“字外功夫”不夠,無法打通寫字與書法之間的界限。

“字外功夫”是什麼?說到底就是一種文化修養和審美修養的積澱,以及個人情趣、心志、思想、人格等方方面面的綜合體現。

古代沒有書法家,但留下來許多經典書法作品,這些作品都是當時修養很高的文人所寫。這些人懂文學、擅繪畫、通音律,寫出的字從文學角度來觀看,是聲情並茂的詩文,從繪畫角度來欣賞,是章法佈局錯落有致的圖畫,從音律的角度來審視,是節奏起伏跌宕的音符。

街頭藝人根本不具備這些修養,寫出的字雖然工整漂亮,但千篇一律缺乏節奏韻律上的變化,如同印刷出來的一樣。更重要的是,他們不會自作詩詞,抄寫的都是別人的名言警句或詩詞,有些字也經常會寫錯卻不知道,形成了習慣,會一直將錯就錯下去。

街頭有的乞丐寫的字很漂亮,為什麼成不了書法家?

其三,街頭寫字藝人裡邊不乏一些天才,寫的字確實很有水平,但這類人鳳毛麟角,由於沒有必要的社會背景和人脈關係,也不知道如何運作自己,只能一輩子流落街頭賣字,難以躋身到書法藝術家的行列。

要想成為書法家,當具備一定的書法水平後,就一定要加入書法家協會,才有可能實現當書法家的夢想。連書協會員都不是,不進入這個圈子,即使寫得再好,也沒有人認可。

加入書協的最大好處,就是有機會參加書協舉辦的大大小小的書法展覽,若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獲獎,就能名揚書壇,成為公認的書法家。最起碼,會讓自己的書法作品的價格大幅度提升,依靠賣字過上優越生活。

流落街頭寫字的藝人,恐怕連書協大門朝哪邊開著都不知道,又怎麼能指望他們成為書法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