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中,為什麼傑弗遜·候波在殺人後要把兩顆藥丸留在窗臺上?這樣做是否合理?玉蘭風物2019-01-04 10:58:30

謝謝悟空問答邀請。因為他從未認為自己是在犯罪,既然陳年往事法律無法制裁,他便拿定主意,要把法官、陪審團和劊子手的責任一個人全包了。

“我會讓這兩位先生從這樣的盒子裡面挑一粒藥丸,剩下的那粒我吃。這同樣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決鬥。”

他自認為完全是代表正義,作者也是這麼認為,不然前面不會出現這麼長的獨立故事交代背景,渲染氣氛。他殺人之前的隱秘行動只是為了不讓目標逃跑,他已經盯著兩個目標跑了兩個大洲,殺完第二個目標後,之後神清氣爽,心中坦蕩,蕩,沒有掩飾罪行的想法很正常。

當然有同學會提及殺第一個目標時,他在牆上留有血字製造幌子,迷惑警方,我想他是在為殺死第二個人爭取時間。他殺死兩人後,繼續當車伕,不想因突然不幹引起警方懷疑。他如此不想被抓,原作中給出隱秘的理由。他想掙錢回到美國,回到家鄉,即使他身患絕症,隨時可能猝死。而且藥丸並不是什麼直接將罪名指向他的證據,不過是作者給福爾摩斯演繹法提供的一個重要資訊。

《血字的研究》中,為什麼傑弗遜·候波在殺人後要把兩顆藥丸留在窗臺上?這樣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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