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
(2)實物抵債。
2、仲裁解決。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
(2)仲裁機關及管轄。
(3)仲裁效力。
3、訴訟解決。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