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是不可以脫離現實和物質而存在的,因為;
意識即覺察,是人對客觀現實的反映。對物質而言,意識是第二性的,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
從哲學角度講,意識和思維是同一類的、同一意義的概念。都是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
從心理學角度講,意識一般指自覺的心理活動。也是指人對客觀實現實的反映,也就是有意識的反映。
從佛學角度講,意識為“八識之一”,即因根據所起之識。指綜合感覺所形成的知覺、思維等,即“意識遍緣一切,名為一切境界”。
靈魂是宗教所幻想的,寓意在人體之中而又主宰人體的非物質存在。
後人把思想意識稱之為“靈魂”。比喻主導人和決定人的作用因素。
由此可以看出,
兩者是緊密相關並且緊緊地聯絡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