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應該具備什麼條件?君眾律師事務所2021-01-13 10:40:56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做出如下回答,根據民訴法的規定,要滿足四個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公民。在附帶民事訴訟中:1。任何公民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都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是附帶民事訴訟中最常見的原告人。2。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一般認為,刑事訴訟法第77條中規定的“被害人”,作為犯罪侵害的物件,應當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因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權利主體。譬如在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權利為物件的犯罪中,被害人當然只能是自然人,但在諸如盜竊、貪汙、搶劫、故意放火等犯罪活動中,被害人顯然應包括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3。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時,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4。當被害人死亡時,其近親屬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5。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裡的“可以”應理解為“應當”,即當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而被害單位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利益的維護者,有責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當檢察機關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它既是公訴機關,又是附帶民事原告人,享有附帶民事原告人的訴訟權利。但需要強調的是,檢察機關作為附帶民事原告人無權同被告人就經濟賠償透過調解達成協議或自行和解。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電話諮詢我們的專家。